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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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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所博士
台灣首府大學飯店管理學系 助理教授
曾任:
台灣首府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講師
中山大學政經系兼任助理教授
高雄科大學通識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國家文官院課程講座

社會服務:
社科法政論叢執行主編
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
台南市性別主流人才師資
高雄市勞動權益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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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 商事法 開課班級 : 進企管系三A 學  分 : 3.0 授課時數 : 3.0
上課時間 : (二)9-11 上課教室 : C420 授課教師 : 李錦智      
1.課目概要
(1)本課程為必修課程,故本課程研修有其必要性。學生為何要研修本課程呢?因法治國家中,不論何種商業行為,皆很難規避法律規範,具備一定商業法律知識有其必要性。
(2)本課程設計以非法律系,及未修習法律專門課程之學生。因此本課課程學習範圍除有一定之專業要求外,主希望透過教材研習、網路資源使用,使學生能夠親近、輕易理解商業交易中所涉及之法律問題。
(3)學生若面臨此類問題時,除有基礎判斷解決能力外,亦能尋求之解決更細節與近一步之解決途徑。
(4)與應付未來商業交易行為衝突。

2.教學目標
(1)學習目標
在完成本課程後,同學將可以獲得下列目標:
(1)希望藉由本堂課之參與,使同學瞭解基本的商事法律概念,俾使商學院之同學將在面對相關商務法律問題時,能有所遵循。
(2)本課程亦教授學生法學解釋方法。
(3)運用法學資料庫彙整個案解決能力。
(4)教學目標上主要以下列範疇:
公司法 股份有限公司為主
保險法 人身保險為準
票據法 支票為主
商事法總論 商業會計法 證卷交易法之補充
 
(2)學習成果
完成本課程的同學將可以展現下列能力:
1.建構商業衝突之癥結點
2.能理解高階專業人員之規劃與建議
3.企畫方案規劃中具有一定法務分析能力
4.能夠閱讀與理解法律文書之關鍵意涵。 

3.成績評定
(1)教學型態
課程教學 
(2)評量方式
平時成績及點名40%
期中考或報告30%
期末考或報告30%
 
4.課堂要求
確實遵守上課時間,禁勿使用手機,共同維護教室整潔與秩序,積極參與課程討論,按時完成課堂指派之練習作業,影印資料時請尊重智慧財產權, 
5.教科書
1 書名 : 上課指定閱讀 
作者 :  出版社 :  
2 書名 : 商事法 
作者 : 陳櫻琴 等 出版社 : 台北 新文京開發 2007年 
6.參考書
1 書名 : 商事法入門 
作者 : 潘秀菊/劉承愚/蔡淑娟/尹章華/馮震宇 出版社 : 元照出版公司 
2 書名 : 商法案例實務解析 
作者 : 曾炳霖 出版社 : 台北 智勝文化 2008年 
3 書名 : http://law.moj.gov.tw/ 
作者 :  出版社 :  

附加檔案
檔案 檔案大小
商事法題型補充與分析.pdf 1.3 MB
責任保險人之和解義務.pdf 583.1 KB
航海過失免責.pdf 584.6 KB
旅行社申請資格與流程.doc 63.0 KB
WTO貿易保護程度與法律意涵.pdf 587.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