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af102cafc3165db949cd22a6952b479
陳景峯
Mail_replay
Qrcode
簡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博士

台灣首府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Wait_for_sign_up 相簿專區
影音專區: 頻道統計圖表
SWF專區:
簡報專區:
作業專區:




1
評介邵式柏著
《十七世紀西拉雅族的婚姻與強制墮胎習俗》
陳景峰
書名:Marriage and Mandatory Abortion among the 17th-century siraya
著作者:John Robert Shepherd
出版者:American Anthropological Association
出版時間:1996.10
頁數:102
一、前言
關於西拉雅族強制墮胎習俗的描述,最早出現於荷蘭牧師Candidius 的記
載,記述1626 年荷蘭東印度公司企圖廢止此項惡習的過程中,發現其挑戰了西
拉雅族群的男女公共團體制度,與親屬階層的複雜鏈索關係1。
婚姻與生育的風俗牽涉男女兩性的生命職能,每一社群都有一套機制控制人
類的性活動與人種繁衍,繼而產生各種道德與儀式,塑化成一種社會行為2。八
O 年代以降,人類學家皆已普遍接受「社會性別」是由「社會結構」建築而成;
性別在社會權力與生產方式的演化中,牽連著階級、種族和族群意識的發展3。
現今女性主義者批判醫療「墮胎」行為的形成,是隱含著父權道德價值的觀
念,認為透過性別關係控制女性對身體自主權的維護4。尤其是農業社會中牲畜
糧食的養殖,導致私有財產觀念的形成,而財產的繼承權又型塑父系的封建宗族
制度,這都使得婦女淪落為男性的財產與生育傳宗的工具5。
從人類發展的歷史來看,不同民族間面對墮胎的行為,則持迥異的態度與作
法。古巴比倫漢摩拉比王曾下令處罰因墮胎而使婦女受傷害的醫生;古印度則以
輪迴的觀點,視墮胎的婦女為永世的妓女;古希臘哲人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則將
墮胎視為控制人口數量與品質的手段,直至古羅馬時期,歐洲的墮胎大部分是公
 感謝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台灣史研究所所長溫振華教授對於本文的指正與建議。
 本文作者為致遠管理學院講師、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生
1 John Robert Shepherd,Marriage and Mandatory Abortion among the 17th-century siraya,
Arlinton:American Anthropological Association,1995,pp.4.
2 沈海梅:《明清雲南婦女生活研究》(中國雲南:雲南教育出版社,2001),頁265。
3 任海:〈女性主義人類學〉《西方女性主義評介》(中國北京:三聯書店,1995),頁46。
4 劉仲冬:〈父權思考下的女性病人〉《醫望雜誌》十六期,頁33。
5 梁雙蓮:〈性別與政治經濟的關係〉《婦女政策白皮書》(台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婦女工作會,
1995),頁63。例如古羅馬視胎兒為丈夫的財產,如有對墮胎的懲罰並不在於行為的本身,而是
被認為其剝奪了丈夫財產繼承人的生命。呂沐基:〈墮胎罪之研究〉,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研究所,
1975,頁9。
2
開的行為,甚至在戲劇中常有呈現。中古世紀,教會才以殺害神授靈魂為由,制
裁墮胎的舉動6。墮胎對日本而言,遠在安平王朝時期便存在;中國婦女也有服
藥墮胎的事例發生。根據George Devereux 的研究,其調查400 多個初民社會的
族群與207 個近代社會的國家後,指出墮胎的行為至少有五千年的歷史,幾乎沒
有一個民族完全不進行墮胎的行為7。
在台灣有關於初民社會墮胎行為的研究,其實是缺乏的。尤其「強制墮胎」
此一行為現象發生在十七世紀以前,西拉雅族的母系社會中,是更值得我們進一
步去思考,構成此一行為背後的親屬與婚姻結構。
二、研究回顧
有關於西拉雅家庭與婚俗的研究探討,《東番記》曾略述其嫁娶習俗與社會
男女分工的狀態8。George Candidius 在1628 年將他與西拉雅族人接觸所得知的風
俗慣習紀錄下來,成為今日研究荷據時期西拉雅族生活的一手史料9;其記錄中
對於墮胎的慣習,與男性退伍後從妻居的風俗有詳細的紀載,這後來也成為王崧
興推論西拉雅族在十七世紀前是從舅居社會,至十八世紀改從母居的依據10。
在近人的研究方面,日本時代國分直一從1940 年代開始,專注於台南地區
西拉雅族「祀壺」的研究,針對阿立祖信仰與尪姨地位的探討,發表多篇田野報
告。除了糾正伊能嘉矩的錯誤外,其間接影響吳新榮、江家錦與陳春木等人對於
平埔族的實地研究。戰後更是對宋文薰與劉枝萬的考古調查有很大的影響11。其
他如李亦園、劉斌雄、潘英海、王崧興、葉春榮、石萬壽、韓家寶、劉益昌與溫
振華等學者,分就以考古學、人類學和歷史學的角度,探討西拉雅族的物質文化
與社群漢化的勢力結構。
其中,康培德自博士論文Culture and culture chang of the siyaya under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開始,一系列的探討西拉雅族與外來政權間接觸與互動的關係12。
從早期對於西拉雅地區自然環境與人口種族的探討,進而研究部落經濟與荷蘭東
印度公司間的交易,與頭人制度中的政商關係。近來更延伸至清廷與西拉雅族間
土地租契與貨幣交流的研究,探索西拉雅族在不同統治者下「瞨社制度」的演化
6 陳美華:〈從露對威德案論墮胎權:自由女性主義及其超越〉,台北市:東吳大學政治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頁31-32。
7 George Devereux, A Study of Abortion in Prmitive Societies,New York:International
Universities,1976,pp.132.
8 陳第:〈東番記〉《台灣早期史綱》(台北:學生書局,1994 年),頁141。
9 George Candidiur 著、葉春榮譯註:〈荷據初期的西拉雅平埔族〉《台灣風物》四十四卷3 期,
1994,頁193-228。另外在《熱蘭遮城日誌》、《巴達維亞城日誌》與《安平雜記》等文獻中,也
有相關的記載。
10 王崧興:〈台灣Siraya 族社會組織〉《民族學研究》二十九卷2 期,1994,頁168-172。
11 葉春榮:〈平埔族的人類學研究〉《平埔族的人類學研究-回顧與展望篇》(台北:中研院民族
所,1999),頁99。
12 Peite Kang,Culture and culture chang of the siyaya under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PH.D of Philosophy,
The Minnesota University ,1996.
3
與異同13。
Tonio Andrade〈最強大的部落-從福爾摩沙平原之地緣政治及外交論之〉一
文14,則以荷據時期麻豆、新港與目加溜灣等西拉雅族社間,軍事與經濟利益上
的合縱競爭關係,剖析在地緣性的制衡與對峙下,番社間的權力交替與社群運作
是如何進行的。另外,荷屬東印度公司與日本間的商貿糾葛,對於各番社間勢力
消長與結盟分化的影響,文中也多有論述。翁佳音則強調西拉雅宗教與部落文化
的互動關係,其認為以「母系社會」的觀點看待尪姨的角色,是凸顯了女性祭司
掌社群儀典的重要性;而族內組織運作的範疇中,男性似乎只處在狩獵與征戰的
責任表現。其透過荷、德文獻的記錄,論述尪姨透過身體表徵的行為,來顯現其
傳達神意的力量,以利進行婚姻配對與佑保男性戰鬥力的維持15。
三、內文解析
綜上所論,可以發現至今西拉雅族的研究中,偏重其與荷蘭東印度公司間的
經濟活動,或族社信仰儀式、地權轉移紛擾的探討。對於前人生活記載中所呈現
的文化特徵和分工結構,並未更進一步的進行剖析。因此邵式柏《十七世紀西拉
雅族婚姻與強制墮胎習俗》一書,突破以往史料不足的困境,嘗試以「政治經濟
學」原理、涂爾幹的「宗教世俗功能」思維,和「權力與階級」內聚力量的詮釋,
邏輯推論「西拉雅族強制墮胎習俗」是受制於男性年齡層組織、尪姨生殖禁忌的
仲裁身份、與女性在分職社會中的階級劃分。雖然文中易流於引導式的主觀判
斷,但卻突破以往固守於女性主義範疇中對於「初民社會墮胎習俗」的研究結論。
早在1981 年,邵式柏根據其博士論文改寫的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 Frontier 1600-1800 論著中,反駁前人認為清代漢人勢力未曾取代平埔族
軍事與經濟的力量;重新論述清廷在稅收潛能不足的情況下,進行熟番地權界
定,但而後卻採行消極治台政策的過程16。其〈西拉雅族的阿立祖信仰〉一文則
是關注於西拉雅生殖神的信仰與禁忌,其中以「禁向」與「開向」-夏、冬兩時
節性的祭典為探討主軸。其中夏季雨多為農作滋長時節,男性忌獵狩;冬季農作
收割後,則適男性征戰、女性處家務;部族行為的規範則由尪姨來訂定安排。文
13 康培德:〈荷蘭時期與清代平埔族群部分社會特質的比較〉《曹永和先生八十壽慶論文集》(台
北:樂學出版社,2001),頁49-62。
14 Tonio Andrade 著、白采穎譯:〈最強大的部落-從福爾摩沙平原之地緣政治及外交論之
(1623-1636)〉《台灣文獻》五十五卷四期,1999.12,頁133-148。
15 翁佳音:〈荷蘭文獻中的倒風內海〉《「倒風內海研究」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南縣:台南縣
政府,2003),頁169;〈西拉雅族沈默的男性祭司-十七世紀台灣社會、宗教的文獻與文脈試論〉
《族群意識與文化認同-平埔族群與台灣社會大型研討會論文集》(台北:中研院民族所,2003),
頁324。
16 John Robert Shepherd,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 Frontier 1600-1800, Stanford :
Stanford University,1993. 潘英海:〈平埔族研究的困惑與意義--從邵式柏的博士論文「十七及
十八世紀台灣拓墾中的漢番關係」談起〉《台灣風物》三十七卷2 期,頁39-53。張隆志:〈歷史
人類學與西文臺灣史研究的里程碑──評介邵式柏著《臺灣邊疆的治理與政治經濟》〉《臺灣史研
究》,1 卷2 期,頁150-155。
4
中隱約發現邵式柏將阿立祖祭儀中「生殖(播種)」與「去生殖(狩獵)」間的禁
忌,作為社群男女分工的重要分界。另外,生殖神格的漢化與轉型,也是文中論
述的重點17。邵式柏近作Sirya Marriage Practices in Late Nineteenth and Early Taiwan-
Preliminary Exploration Explorations in the Household Registers,則延續對於西拉雅族家庭與婚俗
的研究,透過契約與家庭記錄等一手史料,分析西拉雅族的人口結構與次文化的
發展,與對於十九世紀後西拉雅家庭組織與異族聯姻上的影響18。
邵式柏的《十七世紀西拉雅族婚姻與強制墮胎習俗》一書,共分為八章與二
附錄,從墮胎的過程開始論述,繼而回溯西拉雅族的歷史演進與荷蘭外來政權的
影響。章節其中穿插不同學派的研究理論與窺探視角,但皆不脫對於(一)男子
與年齡層組織(二)母系家長制的社會組織模式(三)尪姨超自然制裁的預言者,
三階層角色的特徵探討